拆遷糾紛案件應要怎么處理?
2023-05-04 06:30:0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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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拆遷糾紛案件應要怎么處理?
1、拆遷糾紛案件的處理方式包括申請行政裁決、申請行政復議、以及向法院起訴等。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2、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若拆遷當事人對裁決不服,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60日內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做出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為了不影響拆遷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訴訟期間,拆遷人已對被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或者提供了拆遷安置用房、周轉用房的情況下,訴訟期間可以不停止拆遷的執行。
二、發生拆遷糾紛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嗎?
1、發生拆遷糾紛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點和面積等材料。
2、實施強制拆遷必須以裁決為前提。
對在裁決規定的搬遷期限內未搬遷的,可以依法強制拆遷。實施行政強制拆遷,由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執行,或者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常見的處理拆遷糾紛的方式包括申請行政裁決等,引發拆遷糾紛的原因是多樣的,而導致拆遷糾紛發生的原因不同,可能需要采取不同的方式處理該糾紛。若是在拆遷糾紛發生之后,糾紛當事人并不能分析導致糾紛發生的原因是什么,可以直接向專業的拆遷律師提出委托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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