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怎么起訴房屋拆遷糾紛 簡訊
2023-06-02 06:31:40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一般怎么起訴房屋拆遷糾紛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一般怎么起訴房屋拆遷糾紛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一般怎么起訴房屋拆遷糾紛
房屋拆遷糾紛起訴需要當事人提交身份證件、拆遷安置協議、起訴狀等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請立案,法院通知雙方受理案件后提交證據資料,法院送達開庭公告通知雙方開庭時間,開庭當日當事人帶齊資料到庭辯論質證。
【資料圖】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房屋被違法強拆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房屋被違法強拆可以申請國家賠償,根據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征收、征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三、如何補償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補償,在能夠證明對其享有產權的情形下,按照房產評估結果補償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搬遷、臨時安置等補償按照所在地制定的標準進行。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三、關于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問題
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情形:一旦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后,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裁決的內容是條例第13條規定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內容。
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都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有無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等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
關于怎么起訴房屋拆遷糾紛這個問題,一般認為,起訴人應該準備好行政訴訟狀;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并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