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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 報資訊

2023-06-02 16:21:26 來源:互聯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資料圖】

一、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

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按照房屋的市場評估的價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積來進行確定,對農村房屋進行拆遷的,不同補償項目補償的標準是不同的,補償的項目如下:

(1)、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2)、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3)、社會保障費用。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如當地規定按城市房屋拆遷規定執行的,從其規定。

二、對拆遷補償不滿意,該怎么辦

實際中,對拆遷補償不滿意的要按照以下處理:

首先,先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

因為拆遷安置協議屬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簽訂之后,意味著雙方都要受契約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時候可能還得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將導致得不償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對拆遷不滿意,那么建議現在最好不要簽訂任何拆遷安置協議。

其次,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實踐中,如果對政府提出的拆遷補償不滿意,那么可以及時提起行政裁決或行政復議,一般地,要在拆遷補償作出之日起60日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還可以從中提出自己的主張。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般來說,如果是跟開發商因拆遷補償起糾紛的,那么便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賠償糾紛。不過,即使是跟政府部門起的糾紛,也可以通過起訴處理。

三、農村房屋拆遷的處理規定是什么?

特別情況的處理:

1、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畢的,對新房予以補償,對應當拆除而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房批準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畢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建房,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參照建房批準文件內容補償,也可由拆遷當事人協商議定;

2、拆除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違法并應無償拆除的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進行房屋及其附屬物新建、改建、擴建的部分,一般不予補償。

4、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國有土地范圍內的拆遷房屋補償安置按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被征集體土地范圍內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按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如當地規定按城市房屋拆遷規定執行的,從其規定。

甘肅省農村房屋征收補償標準是什么,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已經給出明確解答,在當代的社會,對于農村的房屋進行拆遷的情況之下,應當采取一定的補償的措施的。看完上文內容如果您的問題仍未得到解答,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在線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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