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電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無形物質嗎?
2023-05-29 11:23:36 來源:巴中在線
一、
供用電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供用電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
(一)合同的主體是供電人和用電人。供電人是指供電企業或者依法取得供電營業資格的非法人單位。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作為供電人。受供電企業委托供電的營業網點、營業所不具有權利能力,不能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合同,因而不是供電人。用電人的范圍非常廣泛,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組織等,都有資格成為供用電合同的用電人,訂立供用電合同。
(二)合同的標的物是一種無形物質-電力。
(三)供用電合同屬于持續供給合同。由于電力的供應與使用是連續的,因此合同的履行方式處于一種持續狀態。供電人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用電人供電,不得中斷。
(四)供用電合同一般按照格式條款訂立。供電企業為了與不特定的多個用電人訂立合同而預選擬定格式條款,雙方當事人按照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用電人對該格式條款僅有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而不能更改其內容。
(五)電力的價格實行統一定價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第35條規定:“電價實行統一政策,統一定價原則,分級管理。”
二、
五證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護嗎
根據《民法典》規定,開發商五證不全的,合同有沒有效要依據具體情況而定。如果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三、
民法典的準合同是什么意思
準合同是帶有先決條件的合同。該先決條件是指決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條件。如:許可證落實問題、外匯籌集、待律師審查或者待最終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簽字(相對草簽而言)等。準合同與合同從形式上無根本區別,內容格式均一樣,只是有時定為草本或正式本之別。但從法律上說,有根本的區別。準合同可以在先決條件喪失時自動失敗,而無需承擔任何損失責任;而合同則必須執行,否則叫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