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財物不歸還怎么辦?遺失物是否適用善意取得嗎?
2023-05-16 08:18:31 來源:律速網
一、撿到財物不歸還怎么辦
撿到財物不歸還首先與對方進行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建議通過報警或訴訟途徑解決。當事人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有關部門。有關部門收到遺失物,知道權利人,應當及時通知其領取;不知道的,應當及時發布招領公告。拾得人在遺失物送交有關部門之前,有關部門在遺失物被領取前,應當妥善保管遺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遺失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二、遺失物是否適用善意取得
遺失物不適用善意取得,善意取得需要以合理的價格轉讓,拾得遺失物,沒有以合理的價格取得,不適用善意取得。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遺失物的所有權人,也就是遺失物的主人有權追回屬于自己的東西。在所有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遺失物占有的,也就是這里所謂的善意取得,所有權人有權有權向無處分權人提出賠償或者提出讓無處分權人返回遺失物。
三、遺留物與遺失物的區別
1.從占有人喪失對物的占有時的心理狀態而言,遺失物占有人遺失動產時,往往是無意識的,事后也一般難以準確回憶或說明遺失發生的具體地點;而遺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識地將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準確地回憶或說明物所遺留的具體地點或場所。
2.從拾得人的主觀心理狀態而言,拾得人對于所拾之物是遺忘物還是遺失物,往往會有直觀的判斷。侵占遺失物與侵占遺忘物所負法律責任迥然,一個只是作為民事糾紛來調解,而另一個要遭受國家刑罰。
3.從占有變動模式上,遺失物為“占有— 無人占有”模式,而遺忘物采取“占有—占有” 模式。正是遺忘物物主的遺忘行為造成場所管理人對遺忘物自動取得占有,不管管理人是否發現并拾取遺忘物。
4.從法律效果上,遺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而遺忘物的拾得人或發現人不享有費用或報酬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