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定金與違約金可以并用嗎?
2023-05-12 09:45:21 來源:法務在線
借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如何
借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如下: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調整。
合同借款違約金上限的計算是一般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定金與違約金可以并用嗎
定金與違約金不可以并用。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只能選擇適用違約金條款或定金條款。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后,履行前,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民法典》第586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根據這一規定,定金具有雙重屬性,既是一種擔保形式,又可作為一種違約責任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