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同仲裁費收取標準是什么?現行案件受理費標準是什么?_即時焦點
2023-06-26 11:19:49 來源:法制網
一、
對經濟仲裁裁決書不服怎么辦
對經濟仲裁裁決書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超過六個月期限的,法院將不再受理審查。
《仲裁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仲裁協議的范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二、
經濟仲裁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1.申訴書,并按照被訴人數提交副本。找法網提醒,申訴書應當載明申訴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郵政編碼以及聯系電話和被訴人(企業)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申訴書應當著重闡明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2.并且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
仲裁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律師或者其他人代理參加仲裁活動。委托他人參加仲裁活動,必須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有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委托書,委托書應當具體明確委托權限有無代為提出、承認、放棄和變更申訴請求、代為進行和解權利。
3.除此之外,還需要提供仲裁協議或附有仲裁條款的合同(必須攜帶原件供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個人提供身份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企事業證照或批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書 )。
三、
經濟合同仲裁費收取標準
根據國家規定,現行案件受理費標準為:
1.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爭議金額收取5‰,最低不少于500元。
2.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4.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準,其請求的數額與實際數額有出入,應以實際數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