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定義是什么?運輸合同的印花稅是多少?
2023-05-23 14:14:42 來源:法律網
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定義是什么?
我國《海商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海上貨物運輸合同,是指承運人收取運費,負責將托運人托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的合同。
從上述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定義可以看出:承運人是一方當事人,通常稱為船方,他的義務是負責將托運的貨物經海路由一港運至另一港,另一方當事人是托運人,通常稱為貨方,他的義務是負責托運貨物并向承運人交付運費。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標的,是海上貨物運輸的行為,而不是貨物本身,船舶是履行海上貨物運輸合同的工具。作為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客體的”貨物”,包括活動物和由托運人提供的用于集裝貨物的集裝箱、貨盤或者類似的裝運器具。
運輸合同的印花稅是多少?
印花稅是以經濟活動中簽立的各種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帳簿、權利許可證照等應稅憑證文件為對象所征的稅。下面由華律網小編來為大家詳細解答運輸合同的印花稅是多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有合同就交沒有合同就不交,例如同樣性質同樣金額的兩筆業務,一筆業務簽了合同,另外一筆沒簽合同,則前一筆交印花稅后一筆不交印花稅。
這里的合同不僅僅包括采購合同和業務合同,還包括財產租賃合同(稅率1‰)、倉儲保管合同(稅率1‰)、財產保險合同(稅率1‰)、加工承攬合同(稅率0.5‰)、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稅率0.5‰)、貨物運輸合同(稅率0.5‰)、產權轉移書據(稅率0.5‰)、購銷合同(稅率0.3‰)、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稅率0.3‰)、技術合同(稅率0.3‰)、借款合同(稅率0.05‰)。
其中貨物運輸合同是按運費發票(鐵路、公路、水路運輸發票,不包括出租車發票)金額來計算,即使沒有合同,有運費發票(包括國際貨運發票)也要繳納印花稅,而且按發票全額計算印花稅,不扣除進項稅部分。但是運費發票中記載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可以在計算印花稅時扣除,例如一張運費發票中注明運費500,裝卸費100,保險費50,則按500計算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