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支票有效期是幾個自然日?現金支票有效期限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算起的?
2023-05-19 10:11:59 來源:法制法律網
現金支票有效期限是10個自然日,從簽發支票的第二天開始算起。現金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托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一定現金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支票正面印有“現金”字樣的為現金支票,現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現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一條規定,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九十一條
支票的持票人應當自出票日起十日內提示付款;異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規定。
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票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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