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撫養協議公證的注意事項有哪些?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嗎?|天天最新
2023-06-25 11:09:25 來源:法律解答網
一、子女撫養協議包括哪些
撫養協議中主要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一)孩子的撫養權問題;
(二)撫養費的數額、撫養費支付方式以及撫養費發生變更的處理辦法;
(三)探視權的規定;
(四)其他約定事項。
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
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一)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二、辦理撫養協議公證應注意什么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九條的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由于《變更撫養權協議》雙方當事人對被撫養的孩子有特定的人身利益,公證處的公證人員根據《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要求雙方應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手續,不得委托他人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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