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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有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哪些

2023-05-16 09:20:18 來源:互聯網


(資料圖)

提起房屋拆遷有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哪些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房屋拆遷有爭議解決的方式有哪些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1、凡以房屋為標的物的房屋確權、使用、買賣、租賃、典當、抵押等民事行為發生的糾紛,以及與房屋相關聯的房屋裝修、裝潢、設計、附屬設施的歸屬糾紛,當事人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拆遷人與被拆人因拆遷補償、安置等發生糾紛,雙方協商達不成協議的,由批準拆遷的主管部門,或房屋拆遷主管部門的同級人民政府裁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可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法院起訴。

3、單位內部建房、分配公房使用權,是單位內部行政管理行為,職工對分房有意見,或者單位分房不合理引起的糾紛不屬于法院受理范圍,而應由本單位或者有關行政部門解決。

4、單位分給職工住房使用權并訂有分房合同的,職工由于本人原因離職、辭職,或被單位開除時,單位根據合同要求收回公房使用權,由此引起的糾紛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因為有關部門審批建筑不當,影響他人通風、采光或者由于污染引起的糾紛,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解決,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6、因違章建筑引起的房產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的認定、拆除引起的糾紛,行政機關不依法處理或處理不當,當事人不服的,可以作為行政案件提起訴訟。但是,當事人以違章建筑物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民事糾紛,以及因違章建筑妨礙他人通風、采光等引起的相鄰糾紛,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向法院起訴。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因為拆遷所產生的糾紛的類型是比較多的,不僅僅是包括,對于具體行政行為不符合引發的糾紛,還包括雙方當事人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等問題所發生的糾紛,這個時候首先是可以試圖協商來解決,協商不成的代表當地的人民法院來提出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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