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報道: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有糾紛法院管嗎
2023-06-22 15:10:21 來源: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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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有糾紛法院管嗎?
(資料圖)
法院管,公產房拆遷糾紛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
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六條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二、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糾紛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什么?
(一)原告和拆遷補償糾紛有直接的利害關系;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三、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糾紛可委托哪些人起訴?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四、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糾紛的舉證責任是怎樣的?
1、被告對作出的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提供作出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
2、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視為沒有相應證據。但是,被訴行政行為涉及第三人合法權益,第三人提供證據的除外。
3、在訴訟過程中,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證人收集證據。
五、征地拆遷應遵守哪些基本流程?
(1)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2)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
(3)審核通過發放《房屋拆遷許可證》;
(4)發布《拆遷通告》;
(5)選擇確定評估機構;
(6)入戶調查;
(7)評估結果公示;
(8)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
(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10)發放、領取補償款;
(11)拆除房屋。
六、房屋拆遷補償協議的基本內容有哪些?
1、拆遷補償方式,貨幣補償金額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積、標準等信息;
3、產權調換房屋的差價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
5、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或停產停業損失費發放標準和支付方式;
6、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的方式;
7、其他條款以及雙方有另需補充的事項。
七、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滿足哪些條件才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綜上所訴,征收國有土地公產房拆遷有糾紛法院管嗎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過拆遷糾紛向法院起訴也有一定的條件限制。本篇文章內容希望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存在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與專業律師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