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速遞!拆遷款糾紛二審如何處理?
2023-07-01 09:31:03 來源:互聯網
哈嘍小伙伴們 ,今天給大家科普一個小知識。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或多或少的都會接觸到拆遷款糾紛二審如何處理?方面的一些說法,有的小伙伴還不是很了解,今天就給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關于拆遷款糾紛二審如何處理?的相關內容。
一、拆遷款糾紛二審如何處理?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1、拆遷款糾紛二審應當是根據雙方當事人所提交的證據處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2、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3、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經過閱卷和調查,詢問當事人,在事實核對清楚后,合議庭認為不需要開庭審理的,也可以徑行判決、裁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在本院進行,也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4、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1)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3)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4)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判決。
二、房屋拆遷糾紛找哪個部門反映
被拆遷人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裁決,如果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
一般而言,拆遷行政管理部門作出拆遷許可、拆遷決定、拆遷補償裁決等行政行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訴訟的,拆遷行政管理部門為被告。
(二)人民政府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訴訟中,以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般是以下幾種情形:
(1)由人民政府下屬的“拆遷辦公室”充當拆遷人同時又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2)由人民政府或者土地管理局成立的臨時性組織,如“拆遷指揮部”等充當拆遷人,同時作出許可決定和裁決;
(3)由政府專門成立的土地儲備中心充當差遣人由人民政府作出裁決。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糾紛時,出現以上三種情形的,人民政府為房屋拆遷行政訴訟的被告。
三、二審審理期間可以撤回起訴嗎
二審期間應該是指撤回上訴,上訴人有權申請撤回上訴,但是能否準許撤回,由二審法院作出具體裁定,當人民法院審查上訴人撤回上訴的申請時,如果法院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應當裁定駁回申請則不準撤回上訴。
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準許撤訴的,應當一并裁定撤銷一審裁判。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序中撤回起訴后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拆遷款糾紛二審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在上述文章中給出了明確的解答,發生拆遷糾紛之后提起訴訟,對于一審法院判決不滿意,可以上訴。對于該問題如果還有其他疑問的話,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