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人買金條就能掙高工資?4個小伙“另類”北漂,最高被判4年8個月
2023-08-31 09:03:24 來源:騰訊網
【資料圖】
這世界上賺錢的路子千千萬,但是往往一些看起來就能輕松賺錢的路子,背后付出的代價大家可能想象不到。就像下面要說的這起案件一樣,四名小伙從老家到北京來北漂,他們的工作非常的輕松,就是每天幫人去各個金店買金條就能掙取高額的工資。結果呢,最終這幾人都站上了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刑事審判庭。
被告人楊某說自己來了北京之后,每天就按照上家的指示去購買金條,至于截至案發他究竟買過多少金條他自己也記不清了。但是法院卻幫助他把數額都記了起來,楊某等四人幫助上家用購買金條的方式洗白贓款共計320余萬元。而楊某等人的上家究竟是誰呢?其實就是無惡不作、無孔不入的電詐分子!
楊某和另外三個人本來都是在老家無所事事的“該溜子”,沒想到有人給他們介紹了一個到北京買黃金的好差事,于是三人就開起了北漂之路。其中宋某把自己的銀行卡交給了上家,上家給他打錢后,他把卡給楊某去黃金飾品店購買大量黃金,之后再把這些黃金再轉移給另外一名嫌疑人張某,張某則把黃金再轉交給下家郭某。
最終這幾人的上家,也就是實施電詐的不法分子被警方抓獲,得到風聲的幾人趕緊投案自首。這幾人都是被朋友拉進團伙,沒想到才沒賺多久“快錢”就成為了階下囚。這下回了老家不僅只能繼續當“該溜子”,而且還是人人看不起有前科的“該溜子”,這一切都是因為他們法治意識淡薄導致的。
庭上幾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也是供認不諱,近日朝陽區人民法院也對此案做出判決,被告人宋某因犯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被告人楊某、張某、郭某三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4年8個月至3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我們也提示大家,電信詐騙的危害性不言而喻,而且難保各位或者是大家的親朋好友會上當受騙,所以充當類似犯罪分子的幫兇也是罪上加罪,要受到嚴厲的處罰。也希望大家要引以為戒,不要輕易出借或者為圖小利來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或者個人信息,以免成為犯罪分子的幫兇,最終淪為階下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