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消息!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的區別有哪些?醫療事故賠償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2023-06-30 15:05:00 來源:法務網
醫療過錯與醫療事故的區別:
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衛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范、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醫療過錯是指醫療事故以外,由于醫院的過錯,造成患者人身傷害的過錯。
醫療事故賠償協議:
1、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雙方當事人,即醫療機構和患方;2、患者的基本情況;3、雙方共同認定的醫療事故等級;4、醫療事故原因;5、賠償數額;6、賠償款給付時間;7、違約責任等
二、明確醫療事故等級
醫療事故等級是醫療機構和患方認定賠償數額的關鍵因素。所以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雙方當事人必須就該醫療事故有了明確的等級鑒定,且該鑒定必須是雙方都予認可的。
三、詳盡醫療事故原因
患者在簽訂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時應當詳細寫明醫療事故原因,即醫療機構在該事故中存在過錯,該過錯與人身損害后果之間是存在因果關系的。
四、賠償數額和給付時間
作為醫療事故賠償協議書的核心,賠償數額應當精確全面,有理有據。賠償款項給付時間應當具體確定,不宜用“大約、左右、大概”等約數字眼。
五、違約責任
在協議書中應當增加醫療機構逾期不予給付賠償款項,由此延誤患方治療,病情惡化的后續治療費用由醫療機構承擔。或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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