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管轄權怎么確定?申請單方面離婚什么意思?_觀察
2023-06-28 13:23:12 來源:法律解答網
申請單方面離婚的意思是夫妻雙方沒有就離婚達成一致的意見,因此想離婚的一方單方面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單方申請離婚需要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狀上寫明訴訟請求、訴訟理由。向法院提交能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應當對案件先行調解,調解有效的,終止審理;調解無效的,法院會組織合議庭進行審理,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的,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的管轄權怎么確定
起訴離婚的管轄權按照如下規定確定:
1.一般情況下,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締結地(通常指婚姻登記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以下情況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1)被告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
(2)被告屬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
(3)被告被勞動教養;
(4)被告被監禁;
(5)被告被注銷城鎮戶口。
三、起訴離婚到開庭需要多久?
起訴離婚到開庭需要多久并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實踐中需要考慮當期案件數量、被告的配合程度等因素。起訴離婚的通常程序是:從您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你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于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您的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開庭前,會提前3日通知你們。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開庭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