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嗎?民法典規定請求撤銷婚姻時效是一年嗎?_熱點在線
2023-06-27 09:51:25 來源:法制網
一、
包辦婚姻和買賣婚姻的相同之處
包辦婚姻與買賣婚姻的相同之處在于二者的違背了被害人的意志,包辦婚姻不一定是買賣婚姻,而買賣婚姻必然是包辦婚姻。對婚姻當事人實行包辦強迫;買賣婚姻的構成要件除包辦強迫外,還有一個借此索取財物的問題。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
包辦婚姻違法嗎
包辦婚姻違法的。根據我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有權依照法律和自己的意愿決定結婚和離婚,任何人都不得橫加干涉和強制。包辦婚姻,是指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入婚姻的違法行為。
找法網提醒您:我國《民法典》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民法典還規定,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于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算。
三、
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嗎
包辦婚姻屬于可撤銷婚姻,當事人可以在一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民法典規定請求撤銷婚姻時效是一年,從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