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借款是什么意思?質押和抵押的區別是什么?
2023-05-10 10:18:11 來源:法律網
質押借款是什么意思?
1、質押借款主要針對的是動產或財產權利,一般指一些有價證券,像企業的單位定期存款存單、個人的銀行存單等票據。
2、法律依據: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第七條
申請股權出質設立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申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股權出質設立登記申請書》;
(2)記載有出質人姓名(名稱)及其出資額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名冊復印件或者出質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復印件(均需加蓋公司印章);
(3)質權合同;
(4)出質人、質權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出質人、質權人屬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名,屬于法人的加蓋法人印章,下同);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申請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質押和抵押的區別是什么?
1、名稱不同
抵押的財產稱之為抵押物,債務人或第三人稱之為抵押人,債權人稱之為抵押權人;
質押的財產稱之為質物,提供財產的人稱之為出質人,享有質權的人稱之為質權人。
2、抵押和質押生效的條件不同
抵押擔保和質押擔保都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但是:
抵押擔保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登記受理機關應當是該財產的管理機關,如土地使用權的抵押登記為土地管理機關、船舶、車輛的抵押登記機關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等;
而質押合同自質物或質權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質押合同的內容與抵押合同的內容基本相同。
3、擔保的方式不同
因為抵押不轉移抵押物,質押必須轉移占有質押物,所以:
抵押物必須是可以轉讓的抵押人所有的財產,凡是法律規定禁止流通的或當事人不享有的不得作為抵押物;
質押無法質押不動產(如房產),因為不動產的轉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