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婚后增值離婚時怎么分割 離婚財產法院判決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2023-05-15 08:58:43 來源:法務在線
婚前財產婚后增值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前財產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其余部分離婚時應當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可先行協商進行分割,協商不成的,可向法院申請分割。法院應當按照照顧子女、女方、無過錯方的利益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十六條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二十七條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財產法院判決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離婚財產法院判決15日后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一般情況下,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在這期限內如果雙方都沒有提起上訴的,那么一審判決就會生效,法院就會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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