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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觀點: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準必須明確規定嗎?

2023-06-20 11:15:48 來源:法制網

一、

采購合同屬于買賣合同嗎

采購合同是屬于買賣合同的一種。采購合同是買方向賣方按一定條件購買某項標的物時雙方達成的協議。采購合同包括貨物買賣合同。采購合同屬于不要式合同、雙務合同和有償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采購的數量、質量、規格;采購的價款;定金的數額;驗收的時間和方式;以及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重要內容。

二、

采購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1.商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商品的品種應具體,避免使用綜合品名;商品的規格應具體規定顏色、式樣、尺碼和牌號等;商品的數量多少應按國家統一的計量單位標出;必要時可附上商品品種、規格、數量明細表。

2.商品的質量和包裝

合同中應規定商品所應符合的質量標準,注明是國家或部頒標準;無國家和部頒標準的應由雙方協商或憑樣訂(交)貨;對于副、次品應規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標準;對實行保換、保修、保退辦法的商品,應寫明具體條款;對商品包裝的方法,使用的包裝材料,包裝式樣、規格、體積,重量、標志、及包裝物的處理等,均應有詳細規定。

3.商品的價格和結算方式

合同中對商品的價格要作具體的規定,規定作價的辦法和變價處理等,以及規定對副品、次品的扣價辦法;規定結算方式和結算程序。

4.交貨期限、地點和發送方式。

交(提)貨期限(日期)要按照有關規定,并考慮雙方的實際情況、商品特點和交通運輸條件等確定。同時,應明確商品的發送方式是送貨、代運,還是自提。

5.商品驗收辦法

合同中要具體規定在數量上驗收和在質量上驗收商品的辦法、期限和地點。

6.違約責任

簽約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將影響另一方經濟活動的進行,因此違約方應負物質責任,賠償對方遭受的損失。

7.合同的變更和解除的條件

合同中應規定,在什么情況下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況下不可變更或解除合同,通過什么手續來變更或解除合同等。

找法網提醒,采購合同應視實際情況,增加若干具體的補充規定,使簽訂的合同更切實際,行之有效。

三、

采購合同的注意事項

1.簽訂的合同對商品的標準必須明確規定。

簽訂合同時,雙方對買賣商品的名稱必須準確而規范。對所購產品的質量標準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以免所交貨物因質量不符合所想要采購的標準而引起糾紛。

2.交貨地點應明確

簽訂合同時,要寫明交貨地點,保證貨物能夠及時簽收,避免丟失貨物,尤其是在跨國采購時應注意。

3.接受貨物時間應明確

為了避免所采購的產品因過期等原因失去原有的使用價值,在采購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貨物到交貨地點后采購人的收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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