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債務債權 > 債權 >

一方死亡還能再婚嗎 再婚有子女撫養權嗎?

2023-05-15 15:48:31 來源:法制法律網

一方死亡還能再婚嗎 再婚有子女撫養權嗎?

一方死亡還能再婚,夫或妻一方死亡,婚姻關系自動消滅。再婚時需到派出所開個死亡證明。、

1.申請

需提交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戶口本原件(戶藉證明、集體戶口頁)、三張2寸期免冠合影照。要注意的是: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

2.受理

到一方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3.審查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查看戶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4.登記

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問雙方是否自愿,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5.發證

辦理登記手續后,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系,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系予以確認。

一方死亡婚姻關系是否還存續?在一方死亡之后婚姻關系也就自動消失,法律上也會默認婚姻關系消失,按照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理。

再婚有子女撫養權嗎?

再婚有子女撫養權。找法網提醒您,當事人再婚后依然對孩子具有法定的撫養義務,在再婚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孩子隨再婚當事人共同生活的,其繼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關系與親生父母子女之間是一樣的,因此具有法定撫養義務。

標簽: 一方死亡還能再婚嗎 再婚有子女撫養權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合同到期不續簽年假沒休完怎么辦?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內容看這里
用人單位應如何應對和處理?員工擅自離職的法律危害有哪些?如何預防擅自離職的發生?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在哪里?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有哪些?
有房產證的房子如何過戶給子女 房產過戶需要多長時間?
鑒證是指什么?公證與鑒證二者之間有什么區別?
孩子監護人怎么轉?關于孩子的監護人姓名怎么填寫?
申請個人破產要滿足哪些條件?哪些人可以申請個人破產?
消費者協會怎么處理投訴?消費者協會有哪些處理投訴的程序?
欠款人只有一套房子可以強制執行嗎?欠款起訴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分為幾個等級?燃氣管道施工資質都有什么要求?
知識糾紛
1 新股申購條件有哪些?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有什么內容?
2 終止合同會構成違約嗎為什么 終止合同還能起訴嗎?
3 刑法非法集資人數規定有哪些內容?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會坐牢嗎?
4 勞動關系的種類有什么劃分標準?勞動關系的種類包括哪些?
5 勞動關系有什么法律特征?如何認定勞動關系?
6 合同解除產生的法律效力有哪些?合同解除的效力具體表現是什么?
7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呢?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是什么?
8 哪些收入需要交個人所得稅?工資一萬要交多少稅?
公司法
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是什么?職工補充醫保包含什么?
認定工傷時間具體是多久 個人怎么辦理工傷認定?
房產合同糾紛律師收費是怎樣的?新疆房產糾紛律師收費標準介紹
離婚財產糾紛法院怎么收費 離婚財產法院判決后多久可以強制執行?
實踐中家暴致死能判死刑嗎?家暴致死判死刑有什么法律依據?
財產權益是否可以作為遺產繼承?遺產具體包括了什么?
宣告死亡公告期是多久?死亡利害關系人范圍在哪?
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是怎樣的?社會醫療保險具有怎樣的作用?
法院將兩個孩子都判給對方怎么要回一個孩子的撫養權?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債務轉讓的條件是什么?債務轉讓糾紛的解決方法有哪些?
合同法
一方提起訴訟離婚離婚要多久?訴訟離婚原告可以拒絕調解嗎?

2023-05-15

收養關系的登記地點在哪?怎樣進行證明事實收養關系?

2023-05-12

借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定金與違約金可以并用嗎?

2023-05-12

異地遷戶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遷戶口需要本人嗎?

2023-05-12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什么?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區別是什么?

2023-05-12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會坐牢嗎?重婚罪老婆不告就不算犯法嗎?

2023-05-12

勞動糾紛
一方提起訴訟離婚離婚要多久?訴訟離婚原告可以拒絕調解嗎?
收養關系的登記地點在哪?怎樣進行證明事實收養關系?
借款違約金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定金與違約金可以并用嗎?
異地遷戶口需要哪些材料?跨省遷戶口需要本人嗎?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是什么?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區別是什么?
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會坐牢嗎?重婚罪老婆不告就不算犯法嗎?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

備案號:京ICP備2022016840號-54 聯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