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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修路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觀熱點

2023-05-09 11:16:28 來源:互聯網

最近這段時間總有小伙伴問小編國家修路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是什么,小編為此在網上搜尋了一些有關于國家修路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的知識送給大家,希望能解答各位小伙伴的疑惑。


(相關資料圖)

一、國家修路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1、首先是房屋價值補償

標準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并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

2、其次是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

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準。還有房屋裝修補償費用,這也是先由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3、房屋拆遷安置費

計算標準一般是:(被拆遷人或承租人)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加上沒有提供周轉房情況下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超過過渡期限的臨時安置補助費加上非住宅房屋因停產、停業造成的損失賠償費。

二、拆遷遇到糾紛怎么處理?

1、行政裁決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經當事人申請,由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裁決。

2、民事仲裁或民事訴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訂立后,被拆遷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協議的約定的搬遷期內拒絕搬遷的,拆遷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訴訟期間,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先予執行。

3、行政訴訟

當事人的房屋拆遷糾紛對行政裁決不滿的,可以進行行政訴訟。但是行政訴訟有個前置的條件,行政裁決后對其裁決結果不滿意的,可進行行政復議,對復議不滿意的可依法進行行政訴訟。

4、補償協調裁決

是指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這是國家為減少、解決征地糾紛而推行的制度。

三、簽訂拆遷補償協議要注意什么?

1、審查簽訂協議的主體是否合法,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比如拆遷指揮部、拆遷辦公室之類的機構,是不具備法人的主體資格的,拆遷一結束就撤了,找都找不著,更不要說以后履行的問題了。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經歷拆遷,在合同細節應當怎么約定沒有經驗,經常簽訂的合同內容不明確,導致以后的履行的過程中存在麻煩。拆遷協議里比較重要必須明確的內容有:

(1)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這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

(2)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4)如果簽訂補充協議,補償協議上的內容必須合法,與主合同條款不沖突,如果對主合同有重大改動,須明確約定以補償協議約定為準。

通過行政裁決或行政訴訟的方式可以解決拆遷糾紛。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要審查協議的內容,要包括補償款的金額,補償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時間,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房屋性質,還要審查協議的訂立主體,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需要跟拆遷人訂立協議。

國家修路房屋拆遷補償標準沒有一個固定的數額,如果是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之間就主要的拆遷事項發生糾紛的,此事就是可以通過協商或者是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方式處理的。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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