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征地拆遷 > 房屋拆遷范圍 >

滾動:簽了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

2023-06-14 09:15:13 來源:互聯網

提起簽了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簽了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關資料圖)

一、簽了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

房屋拆遷協議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對性,不能隨意單方面更改。但是,具有下列情形的拆遷補償協議可以撤銷或者變更:

1、誤解:因為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2、顯失公平:如果拆遷當事人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顯失公平,拆遷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二、拆遷協議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房屋拆遷雙方的法律行為。協議關系主要有房屋拆遷雙方當事人參加,僅有一方當事人,協議關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遷當事人之間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無論當事人雙方的經濟實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許任何一方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是體現房屋拆遷權利義務的對等性,即一方從對方獲得某項權利時,也承擔相應的義務。

3、協議必須是房屋拆遷雙方的合法行為。

4、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表現在其權利依法產生后受到法律的保護;其義務依法產生后,則受到法律的強制。

三、簽訂了拆遷協議,能反悔嗎

已簽字的房屋拆遷協議,是合法有效的,是不可以反悔的。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其法律性質屬于行政合同。拆遷人可以要求法院判決并強制執行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在一般情形下,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合同就生效了。任何一方在合同生效后就不能反悔了。

但是如果存在下面六種情形,將會導致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此時被征收人可以主張此協議無效,可以對此拆遷補償協議進行變更,甚至取消。

第一、拆遷主體不具有拆遷資格

征收主體無權組織實施征收拆遷,不具有征收房屋或土地的合法權利,此時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就是無效的。例如街道辦、村委會按規章制度進行審批而私自實施的所謂“征收行為”。是征收項目主體本身的資格有問題,那么協議也自然不會對被征收人產生效力。

第二、評估不合理

房屋估價機構違法或評估價格、面積不合理。

例如:

1、房屋估價機構不是依法選定的;

2、房屋估價機構不依法進行估價;

3、房屋估價結果顯失公平。

當事人均可依法請求,對房屋拆遷補償協議書進行變更或撤銷。

第三,在簽訂協議時,違背被征收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在征收過程中,征收方可能會以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方式,使被征收人在非自愿的情形下簽署補償協議。

例如:不簽就斷水、斷電,或者變相軟禁,禁止其吃飯、休息,或者對其及其家人施以人身威脅、毆打等“逼簽”情形。但是一定要有充分的證據,有錄音、錄像等。以便后續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渠道確認拆遷補償協議無效或者給予撤銷。

第四,代理人在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限

例如:

1、在房屋由多個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其中的一個繼承人在未經其他繼承人同意的情形下,與征收方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是無效的;

2、限制行為能力人簽的協議,則可以追認該協議無效。

限制行為能力人:

8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

第五,在空白拆遷補償協議簽字或者被纂改

1、征收方口頭承諾給多少多少的補償,以各種理由騙取先簽訂空白協議,再去蓋章。但是拿到協議后發現,到手的協議補償標準很低,與之前協商的補償標準不一致,補償金額減少了很多或者根本不能維持基本生活。

2、征收方以需要領導簽字蓋章或上級部門審批為由,將被征收人簽字的補償協議取走后擅自進行修改。

被征收人在此情況下,可以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認定征收方修改的協議無效或者請求撤銷、變更協議。

但是,這種情況下,被征收人舉證都比較困難,處于被動的、不利的地位。所以,空白協議是一定不可以簽的,否則將可能直接導致維權的障礙。協議簽訂的時候一定要留底、拍照、錄像。

第六,征收程序違法

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程序有一處或多處不符合《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在集體土地征收中,沒有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進行操作。

在這種情況下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可以要求撤銷。

簽了拆遷協議可以改名字嗎?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的話是不能隨意改名的。這也提醒當事人,在簽署房屋拆遷協議的時候,一定要對協議的內容了解透徹,以免損害到自身利益。因為一旦簽訂了協議,一般來說也是不可以反悔的。若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標簽: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什么是交通事故的認定原則?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的標準是多少?
幼兒園開在小區里面違法嗎?申辦幼兒園要具備什么條件? 聚看點
債權人債務重組損失包括哪些?債務重組有哪些法律屬性?
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會受到什么處罰?商業秘密被侵犯受到什么樣的處罰?
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的范圍是什么?固定資產折舊費用測算
股票交易規則是怎樣的?買賣股票交易費用主要由哪3方面構成?
每日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是什么?帶薪休假的工資怎么計算?
【環球速看料】沒勞動合同不發工資如何辦 公司不發工資多久可以勞動仲裁?
環球關注:建筑物區分所有權是什么?所有權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商標申請找不著路徑查詢的原因是什么 怎么查詢商標注冊情況?-每日視點
知識糾紛
1 商標被駁回別人可以注冊嗎?商標被駁回后多久可以重新申請? 環球最資訊
2 全球微動態丨戶籍地址是填什么地址?戶籍地址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嗎?
3 保險合同的一般規定有哪些?保險代理合同能不能簽?
4 深圳居住證怎么辦理?深圳市居住證辦理流程是什么?
5 怎樣打欠條才能有法律效力?有欠條算詐騙嗎?
6 股權登記日買入股票可以分紅嗎?股票分紅和什么因素有關?|天天熱文
7 天天新動態:辦理他項權證是什么意思?他項權證是誰去辦的?
8 婚前股票婚后升值屬夫妻共同財產?股票算婚前財產還是婚后?|當前熱訊
公司法
【時快訊】注冊一個公司需要什么手續?公司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內容是什么?
個人社保怎么查詢 個人社保怎么繳納多少錢一個月?
醫療事故的認定標準是什么?醫療事故鑒定的作用是什么?
監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什么是合同的主體?
什么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什么因素引起的?家庭暴力產生的原因有哪些? 世界觀焦點
今日觀點!五一法定一天還是3天?五一法定三倍工資是哪幾天?
摩托車駕駛證是什么?摩托車駕駛證可以外地考嗎?_焦點精選
環球觀焦點:個人巧立名目套取國家資金法律的處罰標準是怎么樣的?對套取專項資金使用人罪名適用的情形有哪些?
買三輪車多久可以退換?用護膚品過敏了可以要求賠償嗎?
定金合同訴訟時效有多久?定金合同屬于什么合同?
合同法
世界新動態:丟失商標注冊證怎么補辦 商標證丟了補辦需要多少錢?

2023-06-13

租賃車位超過20年合同不成立嗎 租車位需要簽合同嗎? 新資訊

2023-06-13

個人在購買住房時并無強制保險嗎?房屋保險的賠款接受人是誰?|獨家

2023-06-12

首套房契稅能退稅嗎?首套房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2023-06-12

交通意外保險和責任是什么?材料初步審核和調查有哪些流程?

2023-06-09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么?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有什么?

2023-06-09

勞動糾紛
世界新動態:丟失商標注冊證怎么補辦 商標證丟了補辦需要多少錢?
租賃車位超過20年合同不成立嗎 租車位需要簽合同嗎? 新資訊
個人在購買住房時并無強制保險嗎?房屋保險的賠款接受人是誰?|獨家
首套房契稅能退稅嗎?首套房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交通意外保險和責任是什么?材料初步審核和調查有哪些流程?
行政法律關系的特征是什么?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有什么?

法律解答網版權所有 2005-2022

備案號:京ICP備2022016840號-54 聯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