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時房屋和棚子如何界定 消息
2023-06-29 14:29:48 來源:互聯網
提起拆遷時房屋和棚子如何界定大家在熟悉不過了,被越來越多的人所熟知,那你知道拆遷時房屋和棚子如何界定嗎?快和小編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相關資料圖)
一、拆遷時房屋和棚子如何界定
棚戶區戶房屋拆遷的區別包括性質不同、補償標準規定不同、主導方式不同等,具體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
(1)棚戶區改造:是為惠民利民民心工程,實施棚戶區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眾的居住條件,兼顧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
(2)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整頓市容和環境保護等需要,由建設單位或個人對現存建設用地上的房屋進行拆除,對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進行遷移安置并視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
2、補償標準規定不同:
(1)棚戶區的改造補償:通常是居民補償,又分為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補償。
①產權置換包括:1:1.5的面積置換;
②房屋重置成新價格,即把房屋折算成價格,其與房屋的新舊、裝修、結構均有關系;
③其他的搬遷獎勵。
(2)房屋拆遷補償: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包括:
①貨幣補償;
②房屋產權調換;
③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3、主導方式不同
(1)棚戶區改造為政府主導并實施操作,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項目里,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企業參與棚戶區改造。
(2)房屋拆遷為政府引導或準予,可由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自行拆遷,委托拆遷三種形式。
①人民政府組織統一拆遷。
即由人民政府或其專門委托的單位統一進行拆除、補償、安置等工作。它是國家提倡和鼓勵采用的拆遷方式,有條件的城市和城市中實行綜合開發的地區,應當實施統一拆遷。
②自行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自己對被拆遷人進行拆遷安置和補償。主要拆遷業務人員必須在拆遷主管機關進行培訓,取得拆遷資格證書后才能上崗。
③委托拆遷。
它是指拆遷人將房屋拆遷的補償和安置工作委托他人進行。被委托人應當是取得房屋拆遷資格證書的單位。
二、不能達成補償協議還可以拆遷嗎?
1、不能達成補償協議還可以拆遷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2、協商一致后通常都會簽署補償協議
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后,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三、如何補償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
沒有房產證的房子拆遷補償,在能夠證明對其享有產權的情形下,按照房產評估結果補償被征收房屋的價值。搬遷、臨時安置等補償按照所在地制定的標準進行。
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因征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拆遷時房屋和棚子如何界定,政府部門可能會作出改造棚戶區的決定,也有可能會作出房屋拆遷的決定。不管是拆遷房屋,還是改造棚戶區,實施改造行為的單位、或者是拆遷單位,都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如果應該支付補償,但是卻沒有補償,有可能會被起訴。希望通過上文中的法律知識能為您提供幫助,如果還需要了解其他相關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