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聚焦:說說北京那個殺人高中生
2023-05-19 12:34:53 來源:雷斯林
昨天上午群里開始傳一份聊天記錄,說北京有位中學生殺人了,截圖是這么說的:
一開始還沒人當真,結果沒多久通告就發來了,內容簡直是駭人聽聞。
(資料圖片)
16歲的未成年兇手頭天晚上殺了鄰居夫妻,回家休息,第二天早上又把親媽毆打昏迷。
接著繼續什么事情沒發生過一樣去上學。
然后課間打傷女同學,還把前來勸阻的兩位老師給打傷了。
令人發指。
評論區網友瑟瑟發抖,表示16歲了總可以判死刑了吧。
不過根據我國刑法第49條,犯罪時未滿18歲的人,不適用死刑,最多就是死緩。而緩刑的過程里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可能會繼續減刑。
所以我經常說,十幾歲的小子是最可怕的。
他們下手沒輕沒重,不知道害怕。而且他們還有《未成年人保護法》。
隨便羅列一些案例,就知道可怕之處了。
我們之前也寫過。
那個在電梯里摔打1歲半男童并將其扔下25樓的女孩,最后家長只能通過民事訴訟來維權。
那個因為不滿網吧工作人員就放火燒網吧,導致25人死亡的孩子,因為不滿14歲就免于刑事處罰。
那個在14歲之前就掐死一名兒童的“孩子”,因為是個孩子沒被重判。
結果14歲又殺人未遂,因為還是個“孩子”,再次從輕減刑。
結果19歲出獄后奸殺一名11歲女童。
那個在14歲以前就用刀捅傷一人的14歲男孩,在等待傷情鑒定時將另一名同學殺害。
被抓后仍不悔改,說我就是想弄死他,反正我才14歲。
因年滿14,在檢察院堅決抗訴下,才被判無期。
三名未滿14歲未成年人夜晚竄至一小學宿舍,搶劫殺害了一名52歲的女教師。
處理結果,不負刑事責任,送往工讀學校。
太多案例表明,如果對未成年重大刑事罪犯寬容,就是對我們守法的大多數殘忍。這些寬容并不能帶來他們的蛻變,反而是在我們身邊安上一個又一個定時炸彈。
說完這些可怕的事,只是理解未成年犯罪的第一步。
為什么我說十幾歲的小子很危險,因為很多時候他們并沒有犯罪的概念。
我想有以下幾點關鍵因素。
第一,很多學校是叢林社會。
學校就是一個小社會,而且更多時候并不適用成人社會的法律。學生自有一套處事原則。
你說校園霸凌,一群學生把人堵在廁所里面打,放在成人社會怎么都算犯罪了對吧。
但以前很多學校都有這么一伙人,這么做根本就沒人管,警察也只會覺得是小孩子打架。
如果要說什么是叢林社會,那不太好的學校就是叢林社會。
第二,少年不只是年紀,也是一種無牽無掛的心態,有時候做事沒輕沒重。
很多學生還未成年,根本沒有“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么一個概念。
他們的世界里,無論犯了什么事,最后都有人會給自己解決,不知道害怕。
他們會有自我毀滅的沖動,也有想帶著其他人一起毀滅的沖動。
也就是中國對槍支控制得好,所以校園槍擊案比較少。
你看美國,那些孩子一怒之下是會拿著槍去學校里一通掃射的。
第三,未成年們覺得自己永遠是被欺負的。
很多孩子都會有一種”全世界和我為敵“、”全世界都在欺負我“的心態。
在他們眼里,永遠是自己被傷害,世界不理解自己。一個合理的世界就應該來迎合自己。
碰到了不開心的事,有的小孩子氣不過,就跟家長、學校打小報告;有的小孩子把情緒埋在心里,等一個時機再爆發。
所謂孩子氣,有時候是缺乏對別人的共情。
這當然不能全怪孩子,因為他們還在成長,心智未成熟。
而沖突的出現,能讓他們換位思考,嘗試求同存異。
這是幫助孩子逐步社會化的關鍵,正如心理學家皮亞杰所說:
"一般的同伴交往和具體的同伴沖突是兒童發展社會視角轉換能力的必要條件,是使兒童擺脫自我中心的前提。"
第四,未成年們對犯罪沒有概念。
他們追求的快意恩仇許多時候在現在是違法事情,也可能是犯罪行為。
比如你罵我了,我就要打回去,通過自己的拳頭讓對方啞口無言。但這樣的一拳很可能帶來一個后果,那就是暴力和毆打。
因為他們往往沒有進入社會工作,沒有學到各種規范。
更沒有法律的概念。
第五,利用法律。
沒有法律概念會造成犯罪,但對一些早熟的孩子來說,太有法律概念有時候也會助長犯罪。
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四條: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國《刑法》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只對八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6周歲的人對所犯的所有罪行承擔刑事責任。
所以你會在新聞里看到某些惡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對受害者家屬說出”我未成年,你們拿我沒辦法。“
還有這位,叫白中杰。
他孤身一人來到深圳,最開始只是和混混們敲詐勒索、搶劫犯罪。
有一次搶劫一位出租車司機,白中杰拿刀捅死了司機。
道上的混混告訴他,你是未成年,不會有事的。于是白中杰開始更為瘋狂的行為。
先是搶劫;
再是強奸;
再次強奸;
最后將人殺害。
相信自己可以相安無事的白中杰參與搶劫2起,殺死3名受害者。
而他所參與的團伙在十三天的時間中,殺害了9名受害者。
17歲的白中杰就這樣成為了公安部已發布的年齡最小的A級通緝犯。
最后他被抓到,數罪并罰被判處無期徒刑。
第六,教育的缺失
數據如是說。
2011年左右的多份報道指出,留守兒童犯罪率約占未成年人犯罪70%。
你會看到紀錄片常常有這樣一幕,未成年罪犯談到情緒深處時哭著說:“我的爸媽經常吵架,我不知道該怎么辦。”
這些父母離婚,父母糟糕關系帶來的創傷,就為犯罪埋下種子。
為此,有必要時,應該帶孩子去看心理醫生,而不是放任不管。
就像上文的案例,正因為有心理咨詢師參與家庭教育指導,幫助孩子與父親和解。
但很多時候未成年罪犯的父母并不這么覺得。
他們以為孩子在自己面前這么乖巧,怎么在外面就斗毆捅人呢?
等真正意識到問題時已經晚了。
第七,孩子性欲早熟與社會缺乏性教育之間的巨大矛盾。
雖然我們的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提及加強性教育了,但是家庭和校園至今都對此諱莫如深。
所以你看到:
一位母親質疑學校老師在課堂上講述懷孕的過程,以及男女生的區別。這位母親怒氣沖天地表示,“我女兒才9歲,是能聽這些事情的年紀嗎?”
還有隔幾年就有家長舉報教材尺度過大的現象。
尤其是很多家長誤認為,男孩不需要性教育,反正吃虧的不是我家兒子。
這就導致無法正視自己欲望的孩子越走越偏。
11歲和12歲的幾個男生,在廁所里侵害13歲女孩。
之前有家長在微博上曝光,10歲男孩讓6歲女孩摸他下體,還哄騙她去男廁所。
寫到這里,不是說少年犯罪頻發的原因就這些, 還有一些原因就不展開討論了。
我們也希望少寫一些,這樣似乎表明犯罪少一點。
我寫這篇文章不是故意唱反調,想借未成年犯罪問題賣慘,而是想借機讓大家思考一下:
未成年罪犯是怎么樣的一群人?
成年人法律是否適合他們?
如何看待農村留守兒童犯罪問題?
另外,動不動就說從重處罰或者從輕發落,或者動不動就說未成年犯罪比成人犯罪更嚴重, 其實是在 簡單化問題,忽視了種種細節。
直面問題很難,但總要直面。
最后,也許我們不知道未成年犯罪的發展趨勢,起碼我們要知道“拋開事實不談,他還是個孩子“是個謬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