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行政訴訟追索期多長? 世界熱文
2023-06-27 10:29:22 來源:法律網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不知道行政訴訟追索期多長,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是什么意思,其實他的意思是非常簡單的,下面就是小編搜索到的行政訴訟追索期多長,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相關的一些知識,我們一起來學習下吧!
一、行政訴訟追索期多長
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行政復議的,行政訴訟追索期為15天,如果直接提起訴訟的,行政訴訟追索期為6個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復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有哪些
根據行政訴訟法規定,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包括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等等。
《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一)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三)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復,或者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行政許可的其他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對征收、征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的;
(六)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
(九)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十)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支付撫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會保險待遇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約定履行或者違法變更、解除政府特許經營協議、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協議等協議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行政訴訟追索期的長短取決于當事人是否提起行政復議,如果提起行政復議了,追索期為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如果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的,追索期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6個月。